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合署)、人事科(与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合署)、财务科、地质与环境技术科、工程地质施工安全管理科、总工办。
下设机构8个:分别为自然资源调查所、三稀资源所、水文与灾害地质调查所(地质灾害防治所)、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所(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惠州分院)、测绘遥感信息所、地球物理勘查所、地球化学与测试所(环境地质调查所)、地质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