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地质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广东省地质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东省地质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9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87677506;电子邮箱:gddz_bgs@gd.gov.cn)。
一、概述
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公布省地质局在过去一年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进展和成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在遵守保密法规前提下,省地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989条,转载重要政务信息55条,主动公开信息45条。通过移动新媒体“广东地质”推送信息57条。包括机构设置、政务公告、人事任免、人事招聘、预决算公开、党群建设、局长信箱、通知公告、公开目录等,并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开支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其他渠道收到群众咨询38例,均已按实际情况进行了答复。省地质局对回复内容认真审核、依法办理,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回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省地质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在一些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对公开信息、数字做到进一步细化和精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广东省地质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