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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湿陷工程地质灾害

文章来源:广东省地质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黄土湿陷作用给工程建筑施工和使用造成的危害。

  黄土湿陷性是指黄土(主要是新黄土)在自重或外部荷重下,受水浸湿后发生突然下沉的特性。引起湿陷的原因是因为黄土以粉土颗粒和亲水性强的颗粒为主,具有大孔结构,在干燥状态下可以承受一定荷重而变形不大。当浸水后,土粒间水膜增厚,水溶盐被溶解,土粒联结力显著减弱,从而引起土体结构破坏并产生湿陷。由于湿陷往往是突然发生的,所以常使建筑物突然发生沉陷,甚至导致建筑物破坏。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工程建筑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水的渗入,或采取必要的人工改良土质方法防止黄土湿陷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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