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条件下,各种人类活动改变岩土体稳定平衡状态而形成的塌陷所造成的灾害。
根据人类活动的方式,人为塌陷进一步分为抽水塌陷、排水塌陷、蓄水塌陷、渗水塌陷、振动塌陷、荷载塌陷、岩溶塌陷、采矿塌陷等。人为塌陷主要发生在矿山、隧道工程、城镇和企业水源地、铁路沿线、水库库区、渠道和其他引水工程附近。
这些地区不但人口密集,而且有大量工程建筑和工业交通设施,因此常造成比较严重的破坏;人工塌陷灾害是调查、监测、预防、治理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