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在不同生育期中遇到不能忍受的低温的突然侵袭,使其生长发育受到严重损害,造成受灾减产的一种突发性农业气象灾害,称为低温灾害。
在中国,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农作物(包括牲畜在内)所受的低温灾害,大致可归纳为以下4类:1)冬季寒潮引起的急剧降温。受此类影响较大的地区主要是:一是内蒙古高原及西北(尤其是新疆北部)的牧区,常因寒潮带来急剧降温和大风雪,大雪掩盖草原,形成“白灾”,使畜牧业生产深受影响;二是华南热带作物地区的台湾、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省(自治区)南部及海南岛,冬季的寒潮降温往往给这里的热带作物带来严重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2)春霜冻和烂秧。这是从淮河流域直到两广地区双季稻种植区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灾害。3)夏秋的冷害,如地处最北部的黑龙江夏季短促而凉爽,偶有冷空气侵袭,便会使得夏季高温日数不足,使作物贪青晚熟,当地称为“哑巴灾”,如再遇秋霜冻提早,就使农作物大面积受灾。4)秋霜冻。秋季正当作物成熟后期,过早来临的霜冻往往使晚熟作物成熟不良或过早停止生长,降低产量和质量。特别是对生长期短促的北方地区威胁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