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质勘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地发〔202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实际制定的。该《通知》既体现了省人社厅的职称政策、申报程序及纪律要求等精神,又提出了切合地质勘查单位实际的材料申报要求,如:附件1-3,能使申报人一目了然地知晓全部申报材料。同时,该《通知》将《广东省工程系列地质勘查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向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作为附件一并印发,旨在解决地勘行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贯通。
解读对象:http://dzj.gd.gov.cn/xsdzj/xxgk/tzgg/content/post_3643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