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靖
留言日期:
2024-06-19
主题:
关于中央驻粤企业人员的职称申报事宜
内容:
你好!我司是自然资源部驻粤企业,因政策原因,我司地质类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需委托地方进行。是否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直接报送广东省工程系列地质勘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粤地发【2023】64号及往年同类文件,均未对中央驻粤单位委托地质类评审报送材料方式作出明确指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20
答复时间:
2024-06-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地质局
答复内容:

感谢您的留言,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中直驻粤单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请按此规定执行即可。如有问题请于省地质局人事部杨海平联系,联系电话020-3765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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