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 平安回家”——致全所干部职工及家属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7  点击数:-

全所干部职工及家属: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会给家庭和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对酒驾醉驾问题的惩处是非常严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将醉驾定性为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移送检察院起诉后,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影响党员干部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代价非常惨痛。

       真诚希望全所干部职工家属当好“严高堂、贤内助”,发挥“八小时以外”监督作用,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教育监督党员干部职工拒绝酒驾醉驾,共同守护幸福的家。

       做遵纪守法的倡导者。时刻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切实把拒绝酒驾醉驾作为个人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真正把纪法牢记在心中、落实于行动。

       做安全出行的监督者。坚持同心同向,自觉树立家庭监督意识,主动提醒党员干部职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远离酒后驾驶。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一旦发现酒驾醉驾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要主动告诫、坚决制止。

       做新风正气的传播者。注重家风家教,向亲朋好友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后果。倡导文明新风尚,督促家人理性饮酒、文明就餐,摒弃酗酒、斗酒、强行劝酒等陋习,塑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让家庭成为拒绝酒驾醉驾的坚强阵地,让家庭成为带头遵纪守法的坚强引领,为“拒绝酒驾醉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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