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广核戈瑞(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广核戈瑞(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鲤鱼河工业区振兴路33号A4栋
项目地址:本次项目机房建设地址为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期C4栋厂房。
建设内容:在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粤海工业智造产业中心项目二期第C4栋厂房新建辐照中心,辐照中心占地面积约2600m2,本次使用1台10MeV电子直线加速器用于辐照加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75512708 邮箱:1004972001@qq.com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验收结果:合格
公众如对环评报告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
附:中广核戈瑞(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版
中广核戈瑞(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