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矿山多元化生态修复,省自然资源厅全省设立了10个试点项目,并在5月底成立了政文件研究专班。通过推进试点项目和成立专班,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研究推出我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环境院作为省自然资源厅专班参与单位,5月份以来,院长尤永春率领博士团队多次赴各试点地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了解试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及难点、痛点问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环境院积极主动履行好地质工作公益性职能,着力参与解决我省生态环境问题,做好生态修复技术支撑、资源利用等工作,充分发扬广东地质人精神,为推动修复“工业疮疤”,恢复“绿水青山”发展作贡献。
(环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