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长远的政治眼光、更深层的政治谋略,通过认真深入学习,我的体会如下:
一、认真学纪知纪,系统掌握《条例》内容。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发展,党的纪律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有些党员党性淡薄了,纪律松懈了,更需要党自我革命、自我革新、自我警醒,我们要把学习《条例》同学习党章紧密结合,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立足岗位实际,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
二、严格明纪守纪,争做践行《条例》先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在工作生活的具体行动中,作为一名地勘单位党员,要自觉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效来检验学习成果,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主动担当、敢于斗争。在生产经营领域,决不能有违法违规分包、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在生活上,决不能有酒驾醉驾等行为,决不能突破底线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例如,要严格遵守第八十二条规定,不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立场,不能盲从;要严格遵守第八十六条规定,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考核中严守纪律规矩,用实力说话;要严格遵守第九十一条规定,遵守局、队出入境管理要求;要严格遵守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坚决不从事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活动(如经商办企业等)。
三、加强学习宣传,弘毅自强树立榜样。论语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作为党员,我们要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争做表率,把党正确的方针政策发扬光大。“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党员的德行就似风,群众的德行就像草,草往哪边倒,不决定于草本身,而决定于风。我们必须要有“君子之德”,党员的一言一行,在群众中就是风向标,代表着党的形象,代表着社会的风气。我们要在群众中活成一道光,树立良好的榜样,处处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反面来说,如果一个政党不宣扬正气,不为苍生立命,不为百姓谋福,那这个政党必将消亡。
《条例》是警示,时刻告诉我们党员的行为边界;《条例》是尖刀,是党内惩恶扬善的利器;《条例》是保障,是我们党员建功立业的坚强后盾;《条例》是良药,是我们党健康发展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