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沛然投资有限公司(海雅名苑)“三旧”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广东沛然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广东省湛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编制《广东沛然投资有限公司(海雅名苑)“三旧”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广东沛然投资有限公司(海雅名苑)“三旧”改造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达路2号,总占地面积为9046m2。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1.263206°,东经110.36237°。地块权属人为广东沛然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北侧为湛江艺术学校,东侧为广东半球电热器具工业公司,南侧紧邻康达路,西侧为赤坎糖烟酒公司仓库。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二、场地调查工作概况

    调查地块历史上只经营过通达汽车维修厂,经营期为1975-2018年,主要经营活动为汽车维修、保养。

    地块中部堆填外来回填土及本地块挖出的回填土。地块内本次在外来回填土中采集 6 件土壤样品,在地块内本地块挖出的回填土中采集12件土壤样品,地块外本次在对照点采集2件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20件。土壤监测指标包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7项重金属、1项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2项理化性质指标,共计48项。

    三、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土壤检测指标共计48项,检测指标结果为:①挥发性有机物(VOCs):外来回填土土壤的27项挥发性有机物中,除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检出外,其余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本地块挖出的回填土土壤的27项挥发性有机物中,除四氯化碳、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有检出外,其余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各检出指标的最大值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②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各土壤监测点的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浓度;③重金属:7项重金属指标中,除了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他6项检测指标(砷、镉、铜、铅、汞、镍)在各土壤监测点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④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评价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土壤的危害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故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认为本地块可以进行居住等功能用地的再开发利用。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广东省湛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公示时间:三个月(2022年6月29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356524526    联系人: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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