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安辰精神病医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湛江安辰精神病医院于2021年9月委托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编制《湛江安辰精神病医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廉江市高桥镇江背村、瓜地山村的鲤鱼岭、余仁铺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753610°,北纬21.6132660°,地块总面积44007m2。地块东侧比邻红树林(廉江)食品有限公司和乡间道路,东北侧约200米为高岭园村,北侧为生猪养殖场及林地,西北侧为水塘,西南侧为林地,西侧为湛江安辰精神病院宿舍区及食堂,南侧紧邻林地,东南侧紧邻林地和农田。

    二、场地调查工作概况

    地块历史以来涉及的工业企业有高桥盈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高桥盈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期为2006年-2017年,2017-2019年廉江市盈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停产,主要从事人造板、胶合板等的生产制造。

本次在场地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1个,地下水监测点4个,共采集土壤样品55件,地下水样品4组。土壤监测指标包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7项重金属、2项理化性质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总量(C10-C40)、甲醛)共计49项;地下水监测指标共计39项。

    三、场地环境质量状况

    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检测指标共计49项,其中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7项重金属中除了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他6项指标(砷、镉、铜、铅、汞、镍)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特征污染指标(石油烃总量(C10-C40)、甲醛)的浓度含量均未检出。

    ⑵地下水质量状况

    本次检测指标共计39项,其中14项指标(PH、浑浊度、氨氮、总硬度、砷、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菌落总数、铁、钠)检测出浓度值,本次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在检出的这14项指标中,检测浓度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III 类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本次检测的各项监测因子的检测含量均低于相对应的评价标准筛选值,地块内及周边涉及的工业生产活动对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小,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一步开展地块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议结束本次地块调查工作。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公示时间:三个月(2021年12月28日起)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356524526   联系人: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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