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小知识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2  点击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岗双责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


版权所有 © 2022: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广东省湛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网站设计:广东省佛山地质局信息中心